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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改形势下检察队伍管理的探讨
时间:2017-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司改形势下检察队伍管理的探讨

在司法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保持队伍稳定,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自身过硬的检察队伍,是当下迫切且必要关注探讨的课题。

一、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队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听从指挥的“明白人”

司法体制改革错综复杂、利益交织,关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大局,关系个人切身利益,需要正确认识、理性对待,握准方向,站位大局,服从大局。坚定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不可或缺。比如这次司改中,因为检察官“员额制”和 “去行政化”的确立,部分检察干警将面临自身利益的损失,原来是检察官身份的可能因为员额限制而不能担任主办检察官,原来是科长的可能会失去行政职务。这就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自身利益的损失,服从大局,做听从指挥的“明白人”,在思想上确保检察体制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专业的职业技能,规范化履职意识

司改后,检察官的权力与责任系数同向增大,终身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对正确履职、规范履职提出更高要求。能否在职业生涯中平稳“着陆”,具备高水平的专业化职业技能是关键。需要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增强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更新知识储备,学习新“两法”、“两规”等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业务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准确把握“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全面拓展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促进科技强检。检察干警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实现“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争当规范司法行为的引领者。

(三)勇于担当的精神,求新求变的态度

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领导干部的要求。检察队伍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更应自觉担当,肩挑重担。当前,我国已进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检察机关在具体实践“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预算独立”,“检察机关去行政化”,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措施中有着诸多的争议和矛盾,面临着极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时,既要学会平衡关系,化解矛盾,又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四)严格的自我约束,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

廉洁是我们党长期坚守的“红线”,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能逾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从上到下严惩腐败,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新常态下,作为工作在反腐第一线的检察队伍,既是反腐战线上的尖刀,更是反腐工作的忠实执行者。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使命,遵守廉洁制度和办案纪律,既坚持“高线”,又坚守“底线”,从而筑牢防腐拒贪的坚固防线。

二、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队伍年龄老化,人才青黄不接

检察机关专业性强,社会地位高,所以进来的门槛高,出去的需求少,人员缺少流动性。虽然近几年通过省级统考,招录了部分专业知识强的优秀青年干警,但队伍年龄老化,人才断层的问题依然严重存在。特别是大部份老同志对当前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化的趋势不适应,新招录干警虽有理论,但实践经验不足情况的存在,进一步扩大了人才青黄不接的矛盾。

(二)业务水平弱化,专业素质存在差距

检察机关是业务水平要求非常高的部门,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老检察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大部分是通过招工、转干、调动等形式进入检察机关,人员业务素质参次不齐。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高速推进,法律知识的日新月异,对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部分检察干警没有认识到新形势下业务学习的紧迫性,存在着不愿学习,不会学习的消极现象,从而导致检察业务水平弱化和检察干警之间的业务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阻碍着检察事业的向前发展。

(三)司法行为僵化,执法办案不接地气

      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机关,平时检察干警埋头伏案,忙于手中的法律实务工作,很少有机会和时间去基层观察民情,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有些办案干警,在工作中就案办案,案结事了,只求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没有分析案件当事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没有考虑案件产生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没有顾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感受,以致出现了案件办对了,但人民群众却不满意的“怪现象”。

  三、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的建议

   (一)突出忠诚性教育正本清源,端正司法理念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从思想建设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什么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在源头上纠正认识偏差,端正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宗旨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检察工作的核心内容。检察干警只有牢记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认清司法改革的实质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认识到检察改革的价值所在,才能彻底解决好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二)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监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领域构筑人才高地。要积极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办案方式改革,健全各检察业务领域各类专门型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检察官人才队伍。要适当组织检察人员交流调整,丰富人才阅历,增长才干。对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检察人员,可以分期分批地进行部门之间的交流,丰富工作经历。对优秀年轻干部,有目的的搭建平台,拓宽视野,增强历练,加快成长步伐,最大限度地减少年龄断档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影响。

(三)创新检察人才培养,科学使用任用干部

进一步优化整合检察业务培训资源,大力推进教育培训改革,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服务。健全检察人员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岗位实践锻炼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的时效性。优化领导班子工作经历结构,对优秀的检察人员要能够大胆的破格提拔,形成竞争机制,提高检察人员工作热情。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使用价值,探索多重身份人员的使用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合理的队伍管理环境。科学应对“断档”现象,人才引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保障主要业务工作需求。灵活使用司法辅助人员,力求最大程度节约管理成本。

(四)从严治检,用制度扎紧权力藩篱

坚持规范执法与规范用权并重。一方面,以做实评查环节为抓手,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评查机制,细化评查措施,注重评查结果转化应用,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拓宽外部监督,严把案件质效关,确保办案安全。另一方面,严管厚爱,严肃正风肃纪。检察官行为准则、业务操作规范、责任追究办法等程序运转和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倒逼干警严格自律、规范执法、精准用法,严守公正司法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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