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我接到一封信,有些好奇,因为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手写的信件了,信的内容很简单“张检察官:你好,我还是和姥姥生活,又上学了,成绩还是不好,但是不乱花钱了,也不会再犯错了,谢谢!”落款是蔡小娟。
思绪拉回到一年前,我经手办理了一起小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就叫蔡小娟,刚满16周岁,在城里一饭店做服务生,因先后7次盗窃饭店老板3000余元而被起诉。从卷中我了解到小娟的母亲在她10岁的时候患病去世,父亲再婚后小娟便同姥姥一起生活。提审小娟前我多次打电话给小娟的父亲,让其到场,但他总是说有事情来不了。在没有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我提审了小娟,看得出她眼中的胆怯,始终低着头,声音极微弱,一同提审的同事有些急,几次要求她大声回答,可小娟的声音还是很小,听不清楚,同事站起身来想要训斥几句。这是个腼腆的女孩子,再严厉的训斥不会有好的效果,我拉住同事说:“我审吧”。搬了把椅子,我坐在了小娟的旁边,柔和了声音对她说:“别担心,想说什么说什么,我们只是再确认一些事情,能回答的就说,不能回答的不强求”。小娟怯怯的点了点头。
“和你同住的人也经常把钱放在被褥底下,你都没有动过,为什么只拿老板的钱?”
“老板有钱,同伴们赚的钱少,我想拿老板的钱兴许看不出来。”
“手上没钱为什么不和爸爸要?”
“后妈生了个小弟,我和他们过不了,和姥姥过,在我爸那里,他总骂我,以前和他要过钱,现在不要了,要他也不给。”
“这些钱做什么用了?”
“给我姥姥一些,其他的拿去买衣服和零食了。”
……
16岁的女孩要求其实很简单,穿漂亮点,能有钱买零食。对于这个年龄的女孩这不是什么奢求。
快结束的时候,小娟欲言又止,我问:“还有什么想说的吗?”小娟忍不住试探着问:“开庭的时候我爸来吗?”
“按规定,他应该到场”我不确定,只能这样回答她。之后,我给他父亲打了电话要求他庭审一定要到庭,告诉他:“不仅是因为法律要求,你女儿更需要你。”
开庭时,小娟的父亲总算是到场了,庭审很顺利,小娟对犯罪事实全部予以承认,由于小娟盗窃的钱都被她花掉了,因此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这时,一直没开口的父亲却恼怒道:“这丫头又懒又馋,还臭美,我也管不了她,就知道跟我要钱,没看她往家拿过一分钱,净在外面给我丢人,我赚钱也不容易,她偷的钱我还不上”。我理解一个当父亲面对如此境况的愤怒,但我无法理解他对犯错女儿抛弃的态度。小娟的头一直是低着的,快埋到了腿上了。此时看到她起伏颤抖的后背,我知道她在抽泣。
小娟在周围人的目光下,像被聚光灯照射而无处藏身,我知道她非常希望父亲此时能够站在她身边,也许父亲会与她一起承担。但,没有也许,这一屋子的人都在抓住她羞于提起的错误不放,连生他养他的父亲也是在不停的谴责她。
一个16岁的孩子要独自去面对生活的艰辛,要独自面对严肃的司法审查,要独自去面对社会的评价,她不确定父亲是否能够庇护她,硬着头被迫坚强。尽管她没有要求父亲怎样做,看得出她总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也许父亲能够在这个时候拉住她,保护她,毕竟她太弱小了,毕竟她还是个孩子。但希望变成了失望,要求变成了奢求。
“好孩子是教出来的,不是骂出来的。”虽然已经结束法庭辩论,我终究还是忍不住补充到“请尊重、善待你的女儿,孩子更需要你的包容、理解和支持,如果你给不了她作为父亲的亲情和关爱,她除了和你要钱还能和你要什么?如果不用心教育孩子,营造家庭温暖,那辛苦赚钱这件事只能让你体会的是生计的艰辛,不会是生活的苦乐,穷日子不应该是你每天苦大仇深的面对家庭和孩子的理由。”
“蔡小娟,今天这个错仅仅是一堂课,不代表今后的你,我希望看到一个更加自强自立的你,我也相信你有这个能力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更好的生活。”这是我此次开庭的结束语,倾注了个人感情在其中。
的确,进入法律责任追究程序的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可能有过错,对行为负责,为结果买单,无法回避,这是法律的冷酷和严苛,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当不了救世主,但也不是刀斧手。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来说,我无法提供给他想要的物质支持,无法抹平他们的悔恨和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更无力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但我一定能够给予他们尊重、理解和倾听。
尊重的力量无从准确求证,因人而异,也许有人麻木到无所体会,也许有人心头掠过的温暖如昙花一现,但我始终坚信,总会有一团星星之火成就燎原之势。让人顿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一件事、一句话也是改变的开始,我的影响力微不足道,但我清楚我的力量将会融入到整个法律从业者的力量之中,这份力量也许是加快司法改革进程的力量,也许是提升社会责任的力量,也许是营造社会和谐的力量等等很多。同时我珍惜和感恩检察工作带给我的成长和历练。每一起案件不仅仅是经验的丰富还是人生阅历的增长,让我能更深的体会生活,体味每一寸成长成熟的时光雕刻。
姓名:张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