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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检察:依法从快批捕一起绑架儿童案
时间:2017-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绑架勒索他人的歹念,在迁安市区寻找作案目标。期间,发现冯某某(女)开着豪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遂将冯某某及8岁的儿子韩某某锁定为绑架对象。为提高作案成功率,又联系了好友肖某。谈拢后,李某到邻区滦县盗窃了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作为绑架工具。李、肖二人开着盗来的面包车对冯某某进行跟踪,了解其家庭住址及接送孩子时间。期间,李某感觉仅凭二人力量不足以成功实施绑架,于是又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同伙,于是联系上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四人驾驶李某盗窃的面包车开始“踩点”,并最终将冯某某的儿子韩某某确定为绑架对象。

 

2016年10月24日下午,李某等四人从迁安市第五实验小学跟踪冯某某母子至迁安市滨河社区冯某某娘家楼下。19时许,趁冯某某母子下楼上车之际,将被害人韩某某抢走,并用短信向冯某某索要赎金600万元。冯某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将被害人绑架至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某村空置的大院内,后又转移到山东省禹城县一出租屋内,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2.2亿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迁安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侦监、未检部门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分析案件线索,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公、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仅用2天时间便将犯罪人李某等4人抓捕归案,并成功解救被害人韩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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