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给我了这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一定汲取教训,反思错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8月11日,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对5起拟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1起拟不起诉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件、2起拟变更强制措施的交通肇事案件集中进行了现场公开听证和远程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唐山市人民监督员及迁安市公安机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开展。主持人详细介绍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办理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不起诉、拟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并对拟作不起诉决定、拟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在向犯罪嫌疑人、案件承办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人、被害人家属等提出问询,对案件事实、证据全面了解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了综合听证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8起案件分别作出的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表示一定会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学法守法,决不重蹈覆辙。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迁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公开听证活动,以公开促公证,广泛听取当事人和社会意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满意度,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