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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17在迁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迁安市委和唐山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会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推进检察工作中落实全局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区域经济特点,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坚持把服务迁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总载体和总抓手,把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315410人,提起公诉527681人。扎实推进平安迁安建设,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52人。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要求,批捕各类毒品犯罪7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了对医闹、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案件23件,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9件。

紧扣发展第一要务,致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14人,查处商业贿赂犯罪5人,侵吞、窃取民营企业财物犯罪11人,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2个重点项目开展系统预防。

突出民生第一导向,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全力追缴集资诈骗型犯罪所得,弥补受害群众损失;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强化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先后为3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专案侦办工作强势推进。连续两年参与省纪委专案查办工作,2015年查处了处级以上干部3人,包括保定市高阳县原县长马一蕊、承德市宽城县原县委书记徐尚武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查办贪渎案件持续发力。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积极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重点查处侵害涉农资金管理以及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安全领域职务犯罪。建立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有效传导庭审标准对案件证据的要求,促进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2015年我院共立案查办10起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17人,其中贿赂犯罪713人,渎职侵权犯罪34人。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针对当前腐败犯罪主体出现系统性和“塌方式”等新情况,在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深度融合侦查和预防资源,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推动建立融预防犯罪、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共开展预防调查5次,提供预防咨询7次,发出检察建议8件,在市直镇乡开展警示教育2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7件。

三、灵活手段,保持力度,实现法律监督常态化

树立监督是检察机关“基本功”的观念,借力法律监督的基础设施平台,进一步找准监督节点,灵活运用监督手段,提升监督内涵,做到精准监督。

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3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9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件,追诉漏犯14人,追诉漏罪28起。

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在用实抗诉手段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措施,使监督的外延更广,内涵更深。提出刑事抗诉4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0%以上。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全面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督促履行职责监督以及支持起诉工作。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终结审查5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9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向环保、水务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0件,协助市院办理案件14件,抗诉后改判案件1件。

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8件,纠正社区矫正监督违法20件,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均得到答复和落实,监督司法局、法院撤销缓刑收监2人,纠正看守所拒绝律师正常会见1起,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齐头并进。推动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并开通了迁安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目前,在人民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3篇、案件程序性信息747条、法律文书信息349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目标,夯实司法改革根基

坚持向理论学习要凝聚力,向素质提升要战斗力,向作风建设要执行力,在精兵强检中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系统学习中央精神的同时,把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学通学深学透,真正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转化为深入推进协同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好“两个责任”,既发挥好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的作用,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又发挥好纪检组长第一执行人的作用,履行好纪检部门监督责任。

提前备课助力司法改革。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增强办案责任心,强化职业特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迁安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持续关爱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不适应;队伍的素质能力、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等。今后,我们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在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狠下功夫,拼搏进取、扎实工作。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迁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要服务发展大局,打造优质的发展环境。善用检察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在地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主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及时调整检察工作部署,做到思想上与大局合拍,行动上与大局同步。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针对经济转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二要严防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作用。紧紧抓住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各种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不捕不诉说理等工作机制,由严厉打击、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把案件办准办好。同时,坚持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相融合,将检察工作需求作为科技强检主攻方向,争创科技强检示范院。

三要履行法律职责,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稳定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开展办案工作。为吸引更多更优的人才、更大更强的项目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团结班子成员朝着共同愿景推进检察工作。树立“唯能力、重品格”的用人原则,优化队伍结构,实现人尽其才。把握检察人才成长特点,注重好经验的传承和新作风的养成,凝聚新老检察干警的共识,盘活检察资源,为即将开展的司法改革储备检察精英。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振奋精神,锐意进取,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为“魅力水城,绿色迁安”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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