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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 26在迁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结合迁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服务大局为统领,以细化监督为路径,以司法改革为动力,认真筹划部署,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魅力水城、绿色迁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主题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立足司法办案主业,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2人;提起公诉667人。依法对严重暴力、涉毒涉枪、破坏环境资源等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重拳出击,对集资诈骗,非法融资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监督赃款追缴,力争把人民群众的损失减到最小。          

保持定力,坚守惩防职务犯罪职责。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过渡时期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反腐败力度不减。依法查办贿赂案件68人,渎职侵权案件35人,其中,查办处、科级干部各1人,特大案件2件。强化技术侦查手段应用,全院各部门支撑配合,社会效果显著。坚持惩防并举,深化源头治理,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警示教育9次;在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3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82次。

强化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件,撤案11件,追捕漏犯14人,追诉漏罪51起,纠正侦查机关行为违法83件,通过监督规范侦查权行使,纠正民事执行违法21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依法得到改判。纠正审判行为违法59件,列席审委会44次,真正使审判监督工作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件利器。对法院中止审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筛查,探索建立“一书一函一卷”的监督模式,确保庭审的严肃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责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轻微刑事犯罪非羁押诉讼制度、刑事和解制度,不批准逮捕70人,不起诉4人。扎实开展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专项监督,取得突出成效。突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执行监督中的关卡作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2件,确保审查逮捕工作的严谨性。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

关注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将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新增长点,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50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2017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我院发现2起行政违法案件,环检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其整改,行政执法行为较之前日益规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案审查上级院指定管辖的遵化市国土资源局、遵化市人民法院涉嫌渎职案件,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化解信访隐患。

二、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从服务发展大局出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着眼全市大局,为企业提供清单式服务。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全市大局的重要切入点,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本着“围绕职能强服务,围绕服务出对策”,明确我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清单,企业列出需求清单,二者紧密对接。针对部分企业发生的职务侵占、受贿等问题,侦监、预防等部门联合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服务。切实解难题、见实效。

关注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成长。未成年人犯罪广受社会关注,犯罪低龄化、手段多样化、影响扩大化趋势明显。在做好未成年犯罪惩治工作的同时,我院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迁安市弘毅学校设立法制教育警示基地,开展法律授课、模拟法庭、心理疏导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526日,与市院联合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反响强烈,得到在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可。

研究突出问题,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敲诈勒索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树立法治意识,厚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基础。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减少矛盾积累和上行。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3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69件,依法解决合理诉求,纾解矛盾。

三、锐意改革攻坚,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入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业务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科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制定以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办案事项决定权为内容的权力清单,依法赋予检察官独立办案权限,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通过岗位轮换、业务培训、绩效奖励等方式调动未入额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建立捕后诉前听取检察官意见制度,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调亲历性办案,提前介入案件5件。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审查,排除非法证据1件。完善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探索类案监督方式。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排查案件线索,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50份。启动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督促国土资源局执行对某民营企业94次的行政处罚,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89万元。这是我省第一起立案并取得工作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成效得到省市院和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四、接受内外监督,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邀请市人大、政协调研视察司法改革工作,专题视察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与市司法局共同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64条,公开法律文书43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开通迁安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

完善司法规范化体系,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节点,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职业操守、外部评价、廉政建设等方面,分类对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进行考核。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定期组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实时反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实现廉洁司法、公正办案。

明确政治方向,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依据,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在办理大案要案中考验干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先后组织人员参加高级检察官培训、员额检察官培训、新入职人员培训,适应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在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中攻坚克难,使检察职能优化、检察队伍形象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中止审理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等在全省进行推广,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亮点工作写入省市院工作报告,业绩考核连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精诚团结、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系统、规范;对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法律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还需提升;对照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司法供给还不够全面、充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院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迁安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迁安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打击和监督行动,突出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依法惩治食药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犯罪,紧紧围绕“绿色迁安”建设,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加大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保护“碧水蓝天”。

二是丰富法律监督手段,守护法治生命线。通过信息共享,案件追踪,做到“源头监督”,防止刑事案件“降格处理”。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探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交付执行、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突出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当事人救济机制。

三是落实司法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品质。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把改革作为挖掘工作潜能的新动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标准化体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是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筑牢检察队伍长远发展的根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期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院将深入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部署,以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再创迁安发展新辉煌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解释

“一书一函一卷”监督模式:“一书”即中止审理说明书,法院针对裁定中止审理的刑事案件向我院发送中止审理说明书;“一函”即恢复审理意见函,导致中止审理的不可抗力消失后,我院向法院发送恢复审理意见函;“一卷”即中止审理监督卷宗化,是承办人对中止审理案件建立的监督档案。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收集、整理、存储经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犯罪信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依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的一项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指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纠正和制裁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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